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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三郎多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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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审计材料 | ||
内容: | 工程审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18-04-26 1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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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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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谢谢关注我局动态!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下列资料以及相关的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电子数据: (一)概(预)算以及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和资料; (二)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文本资料; (三)勘察资料,设计、施工、竣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文件和工程变更资料; (四)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设备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工程结算等资料; (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出具的检查结论或者报告; (八)审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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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5-08 10:5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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